有家长反映,通过银行交费结算,避免现金流动有利安全,大家都没有意见。但市政府早就推行了“缴费自选一本通”,完全可以通过“缴费自选一本通”缴纳学杂费,学校还要再弄本存折,费事费力不说,又使家庭出现多本存折难以管理的情况。
许多学生家长认为,这实际上与银行间相互竞争、让工作人员拉存款有关。很简单,一个学生至少要存1000元进存折才够应付一个学期的学杂费。以一个学校1000个学生算,这就是一笔存款达100万元的大业务。学校与银行之间为什么要加强这样的“合作”已是不言而喻。
类似情况在深圳为数不少的学校中存在,到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?
深人银发〔1996〕122号文件明确规定:“‘缴费自选一本通’必须是缴费人自愿选择,禁止各行利用关系或特权强迫缴费人使用‘缴费自选一本通’或强行指定开户行。”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的方荣义博士认为,学校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务院《储蓄管理条例》中“存款自愿”的规定。另外,银行代扣学杂费等业务,按有关规定必须报人民银行审批,得到同意才能开展,但目前深圳尚未有哪家银行提出此项申请。
(《深圳商报》99.12.30)